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同市云州區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實施方案的通知
云州政辦發〔2025〕2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相關部門:
《大同市云州區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大同市云州區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進全民(集體)所有制企業改革的相關要求,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區委、區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具體部署,依據《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實施方案》,現就妥善解決我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依規、分類施策,切實解決我區國有和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穩定,為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統一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由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統籌協調,通過遴選確定由大同市云州區云達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云達公司”)具體承辦,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確保全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統一化解,實現制度統一、管理規范、公平公正。
(二)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立足我區國有和集體企業實際情況,全面梳理問題成因,精準區分職工類型,制定差異化解決方案,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三)公開透明,保障權益。堅持陽光操作,嚴格履行公示程序,接受社會監督。強化資金監管,防范廉政風險,確保職工養老保險資金安全。
三、工作目標
為全區49家國有企業和53家集體企業(企業名單附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納入我區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名單的正式職工,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
四、分類處置方案
在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的指導下,由區國資局牽頭,云達公司具體負責承接49家國有企業正式職工的人事檔案及社保關系,核算49家國有企業和53家集體企業正式職工的養老保險繳費清單。
(一)職工身份認定
1.認定對象類型:
(1)企業認定且繳納社保,作為正式人員對待;
(2)企業難以認定,但繳納社保,轉為靈活就業人員對待,自行繳費;
(3)企業認定,但沒有繳納社保,履行相關程序認定后,作為正式人員對待;
(4)大中專畢業生分配、退役軍人安置,作為正式人員對待;
(5)調動人員凡在原企業或現企業認定上過班,均作為正式人員對待;在原企業、現企業都沒有上班、繳納社保,轉為靈活就業人員對待,自行繳費;
(6)未上過班的社保無信息人員,一律不得錄入社保系統。
2.認定標準:
(1)進入方式:大中專畢業生分配、退役軍人安置、子女頂替、社會招工、調動調入;
(2)截止時間:各企業停工停產時間;
(3)驗證資料:名冊、工資流水、考勤記錄、社保記錄、合同、入職通知書、其他勞動者證人證言等。
3.認定程序:
(1)企業自行摸底。
(2)主管部門審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具體工作人員、紀委監委工作人員。
(3)政府網站公開公示無異議。
(4)對企業上報部門審核或公示后存疑的人員,由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確認后另行解決。
(二)分類處置辦法
1.未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處理:
情形一:職工與原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社保關系未轉移的,由云達公司核算2025年1月1日后的養老保險單位集體繳費部分,并負責繳納直至職工退休。職工個人繳費部分需按時足額繳納,逾期責任自負。
情形二:職工已與原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包括社保關系轉到其他企業的職工或已到其他企業就業且在新單位已繳納社保的職工),墊付的原企業養老保險單位集體繳費部分及滯納金,由云達公司核算后,自2025年起分八年平均返還。
情形三:與國有集體企業簽訂正式合同,在企業工作過,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因各種原因未納入社保系統的企業正式職工、或按政策安置的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等,經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研究認定以后,按相關規定納入社保系統,養老保險單位集體繳費部分及滯納金由云達公司代繳或退還。
2.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處理:
2025年1月1日前退休的職工:由云達公司核算代繳的養老保險單位集體繳費部分及滯納金,自2025年起分八年平均返還。已達退休條件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需先行墊付欠繳費用并辦理退休,返還方式同上。
2025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職工:需一次性墊付欠繳的養老保險集體、個人繳費部分及滯納金,辦理退休手續后,由云達公司分八年平均返還墊付金額。
已死亡職工:由云達公司核算其墊付的養老保險單位集體繳費部分及滯納金,一次性退還至法定繼承人。
3.困難群體養老保險處理: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職工(包括退休職工),由云達公司一次性補齊養老保險單位集體部分及滯納金欠繳金額,或一次性退還養老保險單位集體部分及滯納金,職工負責足額繳納個人欠繳部分養老保險金額,逾期責任自負:
民政系統認定的五保戶、低保戶;
殘聯系統認定的二級及以上肢體或智力殘疾人;
國家規定的36種重大疾病目錄患者;
其他特殊情況,需提供區級以上主管部門證明材料,經專班集體審議通過后決定。
4.涉及違法犯罪職工的處理:
職工被采取強制措施期間,暫停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計入繳費年限。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
被開除或調離人員,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的社保欠費與其他職工同等處理。
騙保、套保人員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結算業務后,再實施個人墊付社保費報銷程序。
(三)工作流程
企業審核上報→主管部門復核→人社部門比對信息核實→云達公司形成初步名單→政府網站公示。
對企業上報部門審核或公示后存疑的人員,由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確認后另行解決。
(四)部門職責分工
1.區國資局:統籌協調和研究解決各部門、云達公司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重大事項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2.區人社局:提供2025年1月1日前社保系統入網的職工名單、滯納金名單及欠繳金額。由企業牽頭,各主管部門審核,人社局配合核實職工身份。
3.區發科局(糧食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配合云達公司完成下屬企業人事檔案及社保關系交接。
4.區二輕系統、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及人社系統:參照本方案,同步解決二輕、供銷及人社系統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問題。
5.區財政局:將養老保險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流程及時撥付。
6.區稅務局:配合做好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確保資金及時劃入保險賬戶。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相關部門要明確任務分工,制定細化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嚴格時限要求,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三)加強政策宣傳。通過多種渠道宣傳解讀政策,及時回應職工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爭取職工理解與支持。
六、附則
(一)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研究決定。
(二)本方案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區國資國企改革指導服務工作專班會同區工信局、人社局等部門聯合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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